摘要: 明知他人从事非法找车业务,还为其制作黑客软件,从停车平台非法获取他人的车辆位置信息,或安装GPS进行非法跟踪。3月24日,南京市鼓楼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当庭判决:被告人黄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并处...
明知他人从事非法找车业务,还为其制作黑客软件,从停车平台非法获取他人的车辆位置信息,或安装GPS进行非法跟踪。3月24日,南京市鼓楼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当庭判决:被告人黄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被告人李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2020年6月起,被告人黄某、李某制作用于爬取停车信息的黑客软件,通过技术手段绕过“捷停车”等停车平台系统的防护,非法获取平台保存的公民车辆即时停车位置信息,提供给谢某(另案处理)。谢某将相关车辆位置信息发送给金融借贷公司等,或根据客户需求找到车辆,安装GPS非法跟踪。有了即时车辆停放信息,金融借贷公司可随时找到客户,催讨欠款。2022年,李某被警方抓获,黄某随后投案。法院审理查明,黄某通过上述行为非法获利113万余元,李某非法获利24万余元。
法院认为,公民车辆即时位置信息、轨迹信息是能反映、识别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与公民行动自由、人身安全等刑法保护法益紧密关联,属公民个人信息。被告人黄某、李某通过非法手段强行爬取属于公民私密信息的即时停车信息,给指定车辆安装定位跟踪设备,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系共同犯罪。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