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记者 郭治华)被告人布某某是一家计算机公司的员工,也是一名“黑客”。他每天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在受到委托的情况下,负责测试对方网站的安全漏洞,并及时提交给公司,由公司与对方进行反馈,联系修复。 2015年1月开始,布某某在没有接到任何委托...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记者 郭治华)被告人布某某是一家计算机公司的员工,也是一名“黑客”。他每天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在受到委托的情况下,负责测试对方网站的安全漏洞,并及时提交给公司,由公司与对方进行反馈,联系修复。
2015年1月开始,布某某在没有接到任何委托的情况下,开始私自侵入国家政府和政府部门网络,以验证网站是否存在漏洞。在五个月的时间里,他连续侵入了国家政府和政府部门网站多达50多家,其中25个为国家事务性网站,严重侵害了国家重要领域和要害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2017年3月,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被告人布某某提起公诉,7月24日,新城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布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这也是呼和浩特市判决的首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稿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