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颁布“十条禁令”

一、严禁涉密计算机联接互联网。
二、严禁私人计算机联接涉密网。
三、严禁涉密移动载体存储私人信息。
四、严禁私人移动载体存储涉密信息。
五、严禁存储或曾经存储过涉密信息的移动载体联接互联网。
六、严禁在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或传递涉密信息。
七、严禁计算机在涉密网和互联网之间交叉联接。
八、严禁移动载体在涉密计算机和联接互联网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九、严禁私人手机、数码相机、播放器等电子设备联接涉密计算机。
十、严禁以军人身份在互联网上开设博客、聊天交友、应聘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