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了《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于2011年12月16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微博客服务的发展管理,维护网络传播秩序,保障信息安全,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和微博客用户的合法权益,满足公众对互联网信息的需求,促进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
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资讯、技术、法规、趋势……
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了《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于2011年12月16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微博客服务的发展管理,维护网络传播秩序,保障信息安全,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和微博客用户的合法权益,满足公众对互联网信息的需求,促进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6日讯(记者 佟明彪)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今日发布了《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注册微博客账号要用真实身份信息,否则只能浏览不能发言。相关网站需要在三个月内完成对用户的规范。
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规定》第九条对组织或个人注册微博客账号,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信息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