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国土资源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国土资源内部文件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严格落实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责任制。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科长,兼保密员、信息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管理。
第二条 办公室是全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的职能部门。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
第三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法标准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并与保密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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