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发布与传输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发布、传输的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杜绝内部信息外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泰山区《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发布与传输保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不用来采集、存储、处理、传递、输出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它包括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和单机系统、政务内网及没有加密设施的局域网等。
第三条 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禁止以任何形式发布或传输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信息。
第四条 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发布、传输的保密管理工作坚持“谁上网
标签: 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
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规定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规定(试行)
访问次数 447 添加时间: 2008-6-18 11:38:44
——————————————————————————–
为加强我校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发布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为实现信息的共享、交流而建立的非涉密计算机网络联结及信息发布系统,包括我校个人、单位(以下简称用户)所建立的国际互联网站、内部非涉密网站、电子论坛、BBS网站、FTP网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