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发布与传输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发布、传输的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杜绝内部信息外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泰山区《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发布与传输保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不用来采集、存储、处理、传递、输出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它包括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和单机系统、政务内网及没有加密设施的局域网等。
第三条 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禁止以任何形式发布或传输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信息。
第四条 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发布、传输的保密管理工作坚持“谁上网
标签: 非涉密计算机管理规定
哈尔滨工业大学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发布、传递保密管理规定
来源: 哈尔滨工业大学保密处
哈尔滨工业大学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发布、传递保密管理规定
校保发[2006]504号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发布、传递的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安全,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国保发[1999]10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国保发[200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学校内部直接和间接接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网络和单机。信息发布是指在各类网站、网页、网上论坛等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开发布信息的行为;信息传递是指通过电子邮件、即时通信等方式传送信息的行为。
…